科技日報記者 張添福 通訊員 徐尚明
近日,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轉辦線索,成功查辦青海省首例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案件,對涉事企業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為規范全省網絡文化市場經營秩序、遏制非法文化產品傳播樹立典型標桿。
據悉,2025年10月,樂都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移交的線索后,立即啟動執法程序,組建專項調查小組展開全面核查。
為確保取證嚴謹、事實清晰,執法人員創新采用“多維度協同取證”模式,發函至公安部門請求協助核查相關數據信息,精準鎖定涉事企業經營軌跡,通過遠程勘驗技術固定網絡經營行為證據,同時深入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并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依法詢問,形成“線上+線下”“技術+人工”的完整證據鏈。
經調查確認,該企業在未取得相關批準文件的情況下,擅自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其行為已違反《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涉嫌違法經營。
經執法人員集體合議,最終對該企業作出“責令停止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給予警告、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已依法送達并執行。
此次首例案件的成功辦結,不僅填補了青海省在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違法案件查辦領域的實踐空白,更對全省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形成有力警示,推動行業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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